隨州日報訊(通訊員錢夢園)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與退役軍人事務部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印發(fā)檢察機關與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協(xié)同開展司法救助典型案例的通知》,選編了10件典型案例。其中,隨縣檢察院辦理的王某明國家司法救助案入選。
王某明系退役軍人,其于2019年12月被王某金盜取55000元養(yǎng)老錢。經審理,隨縣人民法院以王某金犯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0元,退賠王某明55000元。經查,王某明服役期間表現(xiàn)良好,被盜取的系積攢多年的養(yǎng)老錢,唯一的兒子患有塵肺疾病,兩名孫女處于義務教育階段。王某金曾因犯盜竊、搶劫等罪多次被判處刑罰,前后服刑十九年,且與八十歲高齡的母親共同生活,無穩(wěn)定職業(yè),無力退賠王某明。
本案中,隨縣檢察院主動篩查退役軍人司法救助線索,快速啟動司法救助程序,及時發(fā)放司法救助金,協(xié)同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對遭受犯罪侵害無法通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shù)耐艘圮娙,積極主動開展司法救助和綜合幫扶。
下一步,隨縣檢察院將以本案辦理為契機,與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等加強會商,共同研究推進加強退役軍人司法救助工作的具體措施,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充分彰顯檢察機關與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為民解難、為黨分憂”的責任擔當,促進形成尊崇軍人職業(yè)、關愛退役軍人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