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日報訊(通訊員周麗麗)近日,隨縣人民檢察院聯(lián)合隨縣司法局會簽了《關于建立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制度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通過充分發(fā)揮律師在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中的積極作用,努力實現(xiàn)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與維護司法權威的有機統(tǒng)一,構建起“檢察官+律師”合力化解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新格局。
該《實施細則》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思想,也是全面落實《信訪工作條例》,深化檢律協(xié)作,全力推進檢察信訪工作法治化的一項具體舉措。
《實施細則》共二十條,規(guī)定了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范圍、方式和應當遵循的工作原則。雙方建立定期會商工作機制,縣檢察院與縣司法局每半年召開一次聯(lián)席會議,及時通報律師參與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的情況,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實施細則》明確,縣司法局建立律師人才庫和名錄,在縣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公開?h檢察院根據(jù)案件具體情況,可向信訪人推薦律師或由信訪人在隨縣律師人才庫中自主選擇律師?h司法局采取每周定期輪值+臨時預約方式安排律師至縣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值班接訪,實行專案專人服務。
《實施細則》強調,律師參與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應充分發(fā)揮主觀能動性,當好“普法員”“引導員”“分析員”和“監(jiān)督員”,要準確分析信訪訴求,耐心釋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詢,并分類提出化解意見,做到依法、客觀、公正?h檢察院應當為律師閱卷、咨詢案情、調查核實等合理要求提供必要的支持,為律師參與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提供安全防范和經(jīng)費保障。
《實施細則》的出臺,將進一步深化法律職業(yè)共同體建設,凝聚司法為民合力,有效發(fā)揮律師作為第三方力量在參與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助力破解涉法涉訴信訪難題,提升執(zhí)法司法公信力,為隨縣爭創(chuàng)“中部百強縣”和爭當全省強縣工程示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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