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日報訊(通訊員 范圍)近日,隨州市曾都區(qū)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結了一起利用支付寶親情卡實施詐騙犯罪的案件。
經審理查明,2022年11月26日凌晨,何某(化名)在隨州市城區(qū)某商場門前再次利用支付寶親情卡套現的方式對等客的出租車司機田某實施詐騙,田某查看支付寶余額后發(fā)現金額并未到賬,何某便點開支付寶聊天記錄,將聊天記錄上顯示的親情卡額度1000元交由田某查看,田某查看后,發(fā)現支付余額仍未到賬。于是何某要求田某退還其1000元錢,并要求田某將手機交給其進行操作,田某將手機交由何某操作,在何某要求田某輸入支付密碼時,田某頓感警覺,遂將何某帶至轄區(qū)派出所,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經過公安機關偵查發(fā)現,何某還多次在隨州市城區(qū)菜市場、商店、餐飲店等地采取上述手段,利用支付寶親情卡套現方式實施詐騙犯罪。何某對指控事實供認不諱。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何某歸案后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并自愿認罪認罰,可對其從輕處罰。案發(fā)后,被告人何某的親屬代為賠償了大部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并取得了相應被害人的書面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最終,何某被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二千元。